獎助文物維護實習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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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6-21
補助名稱:獎助文物維護實習獎助金

法源依據: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獎助文物維護實習要點〉核定。

宗旨任務:文物維護研究中心為培育本校學生學術與實務運作兼備之能力,實踐專業知識於實務場域,特擬定此計畫,預期於每年暑期設立「獎助文物維護實習獎助金」補助申請作業,以校外實習補助機制幫助學生,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實習(見習)與職場體驗,以利增進其未來就業能力。

申請時程:
8月02日(一) 00:00 開放收件
9月17日(五) 23:59 截止收件

獎助申請相關文件,請往下閱覽至頁末附件處,即可下載文件。
相關獎助名單及金額,待中心審查通過並陳請核定後,始發放獎助金。

以上資訊,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訊至:
教學發展中心 蘇小姐 02-2272-2181 #1136
聯繫信箱:Falconidae@nt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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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獎助文物維護實習要點(109年7月15日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管考委員會新訂)條文內容如下:

一、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文物維護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為突破多元發展之限制,採取落實教學創新(科學修復)及提升教學現有品質,為培育學生學術與實務運作兼備之能力,實踐專業知識於實務場域,獎勵學生參與校外文物修復或維護相關實習(見習)與職場體驗,以利增進未來就業力,透過校外實習獎助之機制幫助學生,特訂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獎助文物維護實習要點」 (以下簡稱本要點) 。

二、 申請資格:需為本校具有學籍之在校生(不含休學、在職生),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參與文物修復或維護相關實習之學生。

三、 學生校外實習獎助申請依公告辦理,規定如下:
(一) 獎助金額:獎助以國內實習為限,核發數額依每月累計實習時數給予獎助。
(1) 實習時數80小時以上者,獎助金新臺幣12,640元整。
(2) 實習時數100小時以上者,獎助金新臺幣15,800元整。
(3) 實習時數120小時以上者,獎助金新臺幣18,960元整。
(二)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
(2) 成績單
(3) 學習成果報告書
(4) 實習證明

四、 獎助方式及實習補助認定標準:每人每年僅限申請一次,實習單位以不支薪為原則。實習內容獎助之資格,由本中心認定。

五、 審查標準:
(一) 申請人於公告申請期間內,備齊申請資料至本中心,並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始具備受獎勵資格,必要時本中心得組織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作業,經審查通過後,始具備受補助資格。
(二) 本要點之審查標準包含:申請表、成績單及學習成果報告書等項目。

六、 本要點經費來源為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獎助額度與項目得視當年度預算額度及申請人數酌予調整,獎助經費於資料審核通過後核發。

七、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照本校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八、 本要點經深耕計畫管考委員會議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