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教學展演競賽補助
為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之實施,以部分補助方式,鼓勵師生積極參與境外教學活動,提升學生國際交流能力及視野。
獎助對象
(一) 本校專任教職員(含約用人員),協助計畫執行之教職員應於申請書敘明工作內容,且申請及出國期間須為在職專任教職員;獎助人數以每案1人為原則。
(二) 本校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籍學生(大學部學生須就讀本校滿一年)。申請及出國期間須為在籍學生,參與境外競賽、學術活動、交流展演、短期研修等國際教學展演競賽活動。
獎助項目
(一)、機票費:臺灣與申請目的地間經濟艙來回機票乙張,依據教育部公告「各國家/城市/地區機票款及年、月、日支生活費」辦理。(如參與演出交流邀請單位已提供,不得申請本項獎助款)
(二)、生活費:依據教育部公告「各國家/城市/地區機票款及年、月、日支生活費」辦理。(如參與演出交流邀請單位已全額提供落地招待,不得申請本項獎助款)
(三)、保險費:本獎助旅行期間之旅遊平安險、意外醫療險費用,保額以三百萬元為限。
(四)、材料費、郵資、報名費及運費:因報名參加國際競賽(展、演、映)所衍生之作品材料費、郵資、報名費及運費等。本項僅限未出國者申請,單一作品上限一萬元,單一年度每位學生以獲獎勵金以一萬元為上限,依實際支用情形檢據核銷。
*上述獎助額度與項目得視當年度預算額度酌予調整。
申請及審核程序
每學年辦理一次,於公告收件期間內,由各學系(所、中心)經學院推薦,向國際事務處提出申請,初審後,提交深耕計畫管考委員會議核定之。
各受獎學生應配合參加本校舉辦之心得分享座談會或相關活動。
*詳細申請辦法及計畫書表件請參考每學期國際事務處公告
承辦單位:國際事務處 02-2272-2181 #1936 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