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紀錄】《文創法律與合約實務》講座
發布日期:2021.10.20 | 發布單位:文創處
講 師:蘭天律師(黃秀蘭)/文化部影視產業專業顧問
課堂名稱:文創法律與合約實務
第一場課程開始,提出文創作品關係圖,從產業合作的觀點出發,解析創作者、經營者及平台間之智慧財產權及法律關係,各方在每一合作階段所需簽署之文創合約皆不相同。再針對臺藝大四大學院之藝術創作類型,逐一解釋著作種類及保護年限。並援引今年甫獲得第15屆〈福爾摩沙珠寶設計競賽〉藍鵲獎之台藝大工藝設計學系洪士傑同學,以「鳳梨」發想創作之珠寶設計作品《 #有鳳來儀》,探討設計師藉由自然界素材(植物、動物)進行創作,是否具有「原創性」?建立著作權歸屬與智慧財產權法律關係之基礎概念,並帶入實例加以說明作品之原創與抄襲。
第二場課程開始,蘭天律師解析著作財產權之授權與轉讓,兩者法律效果不同,必須釐清,在實務上經常發生混淆誤用合約用語「 #授權」及「 #轉讓」之情形,倘遭誤用,可能引致權利不當變動之結果,不可不慎。「著作授權」是指著作權人同意他人於特定期間/地區/範圍/載體利用著作,著作權人本身仍享有著作權;「著作轉讓」(賣斷/讓渡)則是指著作權人將著作財產權讓與他人,一旦轉讓之後,由新著作權人取得著作權,原著作權人不再享有、亦不得再行使著作權。藝術家或藝術管理工作者在處理著作轉讓合約、授權協議等法律文書時,切勿混用,否則如將授權誤為轉讓,極可能肇致權利拱手讓人,難以挽回。針對著作之授權與轉讓,以及公共財、合理使用制度之說明及運用,並帶入實例加以分析及探討常見之著作授權爭議,最後解析文創合約架構及違約處理。
連續2天之課程,學員充分吸收智慧財產權新知,體驗各式文創紛爭的衝擊。蘭天律師深入淺出的解說風格,適時拉近藝術與法律的距離,剖析案例充滿趣味與人文情懷,解說合約又富實用性,QA時段師生交流順利,講座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