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TA
發布單位:教務處
推動完整教學助理(TA)制度
97學年度開始實施「教學助理(TA)制度」,在教育部相關經費挹注,讓本校「教學助理(TA)制度」更健全與完善,協助減輕教師的教學負擔,提升教、學效能與師生間溝通品質,同時亦可培養研究生或高年級大學生教學能力和專業領導能力;並培訓出本校人才,達到教師、學生相互合作,共創相得益彰的高等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