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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 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開始受理申請

發布日期:2015.10.06 | 發布單位:教務處

104年度 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開始受理申請 


一 依據本校教學卓越計畫「臺灣藝術大學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實施辦法」辦理 (附件一)。 

二 有關「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相關事宜如下: 
(1)獎勵對象:本校學生在學期間以學校名義參加與所屬系所專長有關之國際性、全國性或地區性正式競賽,表現優異並具獲獎證明。 
(2)申請時間:以104年1月1日至104年9月30日內之獲獎競賽為準,凡符合資格者應於104年10月26日前檢具相關文件,向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行政大樓2樓)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3)申請流程: 
1. 請先於線上系統填寫報名表: http://goo.gl/forms/CkzmGGPa7U 
2. 佐證資料:請掃描另寄電子資料至 excellence888@ntua.edu.tw
信件請打上主旨:姓名 獎勵校外競賽申請 

*需繳交之佐證資料如下說明: 
1. 參與比賽之競賽辦法及參賽人數等相關資料乙份。 
2. 獲獎證明文件足資證明代表本校參與競賽。 
3. 獲獎作品照片(解析度不低於300dpi)或影音檔資料。 
4. 獲獎消息刊登於媒體之影本資料。 

(4)評選方式:經教學卓越計畫總管考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辦理獎勵事宜,預計於今年12月公佈獎勵名單。 

三 本次活動以今年度未申請過「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為主。重覆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 獎勵等級與敘獎標準請參閱「臺灣藝術大學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實施辦法」之附表說明(附件一)。 

五 本獎勵活動之經費由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六 教育部主辦之相關競賽不適用本辦法,得改以敘獎方式獎勵之。 

七 各項獎勵金金額,以當年度相關補助計畫匡列金額為限,若無專案計畫經費時,得改以敘獎方式獎勵之。 

聯絡窗口:教學發展中心 (行政大樓2F) 
(02)2272-2181轉 1134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