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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工作坊】課程補助開始申請至6/15截止

發布日期:2016.05.24 | 發布單位:教務處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為協助提昇各系教學品質及發展系所特色,於本年(105年)訂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工作坊課程補助要點」(如附件1),請詳閱附件與以下說明。

「工作坊課程」係指以作品實作為導向之課程,提供學生隨時學習,不受現有授課規定及空間、人數之限制,增進學生跨領域多元學習之機會。

 

補助對象及條件

1.申請課程以學期正規學制課程為限,以大學部優先補助。

2.以本校各學系已開辦工作坊課程為補助對象,申請補助以各學「系」為單位,每學期各系以獲補助一案為原則。

 

申請時間

於105年6月15(三)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表及提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 至教學卓越計畫總辦公室(教發中心),申請表及計畫書請另寄word檔至教發中心信箱(ctld@ntua.edu.tw)。

 

審查流程

經教學卓越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後辦理,並提交教學卓越計畫管考委員會備查。審查結果於七月中旬公告。

 

補助金額與項目

1.每案得申請之補助金額以經常門業務費6萬元為上限。

2.補助項目僅限為因教學需要須聘請之校外專家學者之講座鐘點費與交通費、課程材料費、課程設備租賃費及工讀金(工讀金不可超過補助經費之40%)。

 

核銷程序與成果報告

1.工作坊課程須於當年度12月15日以前檢具相關憑證完成經費核銷作業。

2.授課教師須於執行期程二分之一時間點提交期中報告,並視情況安排於教學卓越計畫管考委員會報告執行進度。

3.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

 

聯絡窗口:教學發展中心2272-2181#1136 姜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