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大講堂】課程補助申請至6/15截止
發布日期:2016.05.24 | 發布單位:教務處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為協助本校整合系所專業基礎理論共同開設大講堂課程,於本年(105年)訂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大講堂課程補助要點」(如附件1),請詳閱附件與以下說明。
「大講堂課程」係指由院級開設系所性質相近之專業基礎理論課程,且課程修課人數超過七十人(含)以上之正規學制課程。
補助對象及條件
課程申請補助以學院為單位,每學院以申請一案為原則。
申請時間
於105年6月15(三)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表及提案計畫書(格式如附件2) 至教學卓越計畫總辦公室(教發中心),申請表及計畫書請另寄word檔至教發中心信箱(ctld@ntua.edu.tw)。
申請方式與審查流程
經教學卓越計畫審議委員會審核通過,並提交教學卓越計畫管考委員會備查。審查結果於七月中旬公告。
執行時間:以一學期為原則。
補助金額與項目:
每門課程補助經常門業務費1萬元為原則,補助項目僅限為因教學需要須聘請之校外專家學者之講座鐘點費與交通費、課程材料費及課程設備租賃費。
本課程優先補助及配置教學助理1名,並補助教學助理薪資其費用由本校相關預算支應,申請方式比照「教學助理設置及申請補助辦法」辦理。
核銷程序與成果報告:
課程須於當年度12月15日以前檢具相關憑證完成經費核銷作業,授課教師須於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
聯絡窗口:教學發展中心2272-2181#1136 姜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