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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獎助]文物維護實習開放申請

發布日期:2020.07.30 | 發布單位:教務處

 109年度高教深耕計畫「獎助文物維護實習」開始受理申請,本獎助要點,請詳加閱讀後提出申請。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教深耕計畫獎助文物維護實習要點辦理
 
一、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文物維護研究中心為突破多元發展之限制,採取落實教學創新(科學修復)及提升教
學現有品質,為培育學生學術與實務運作兼備之能力,實踐專業知識於實務場域,獎勵學生參與校外文物
修復或維護相關實習(見習)與職場體驗,以利增進未來就業力,透過校外實習獎助之機制幫助學生。
 
二、 申請資格:需為本校具有學籍之在校生(不含休學、在職生),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參與文物修復或維護相關實習之學生。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9月18日(五)下午5時前,檢具申請表單(如附件)送至行政大樓二樓教學發展中心。
 
、 學生校外實習獎助申請依公告辦理,規定如下:
 
(一) 獎助金額:獎助以國內實習為限,核發數額依每月累計實習時數給予獎助。
(1) 實習時數80小時以上者,獎助金新臺幣12,640元整。
(2) 實習時數100小時以上者,獎助金新臺幣15,800元整。
(3) 實習時數120小時以上者,獎助金新臺幣18,960元整。
 
(二)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
(2) 成績單
(3) 學習成果報告書
(4) 實習證明
 
五、 獎助方式及實習補助認定標準:每人每年僅限申請一次,實習單位以不支薪為原則。實習內容獎助之資格
,由本中心認定。
 
六、審查標準:
 
(一)申請人於公告申請期間內,備齊申請資料至本中心,並經本中心審查通過,始具備受獎勵資格,必要時本
中心得組織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作業,經審查通過後,始具備受補助資格。
(二) 本要點之審查標準包含:申請表、成績單及學習成果報告書等項目。
 
七、本要點經費來源為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獎助額度與項目得視當年度預算額度及申請人數酌予調整,獎助經費於
資料審核通過後核發。
 
聯絡窗口:本校教學發展中心 陳小姐(02-2272218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