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消息> 104年度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優良職涯教師」申請公告

最新消息

104年度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優良職涯教師」申請公告

發布日期:2015.09.23 | 發布單位:學務處

 

104年度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優良職涯教師」活動計畫開始受理申請

 

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推動學生參與職涯參訪與媒合之相關活動,幫助學生於在學期間瞭解產業之動態,提升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與擴增本校產學合作之對象,特舉辦優良職涯教師評選活動。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4年10月19日(一) 下午5:30止
  • 申請資格:協助本校推動職涯活動之專任教師(專任滿一年以上)

 

各教學單位之專任教師於教學期間,協助推廣本校規畫之職涯相關活動,開拓校外實習和就業機構、指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或參與校外競賽成績優異,請各申請人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獎勵優良職涯教師推薦表」(附件一)與具體之佐證資料(參閱附件二),向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三、獎勵職涯教師評選項目:

1.產學橋接媒合

2.貼近職場活動

3.創造雙贏產學環境

4.專業證照與競賽指導

 

採計評分方式及需繳交之佐證相關資料,請參照「獎勵優良職涯老師敘專獎標準」(附件二)說明。

 

四、獎助名額與相關事項:

   (一) 優良職涯教師每人得頒發獎狀一紙並給予獎勵金壹萬元整,名額至多10名。

   (二) 本要點獎勵職涯教師得連續獲獎兩年,且最多以兩次為限。

   (三) 參加評選之申請資料將記錄於教卓計畫當年度活動報告。

   (四) 請通過評選之優良職涯老師,配合出席公開之頒獎典禮。

   (五) 本獎勵經費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五、詳細之相關獎勵辦法,請查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獎勵優良職涯教師實施要點」(附件三)

 

 

「報名申請方式」

報名所需資料:1. 優良職涯教師推薦表(附件一)    2. 佐證資料 (參閱附件二)

敬請申請人繳交紙本資料(教學發展中心)電子檔案資料(excellence888@ntua.edu.tw),並請將電子資料打上主旨:教師名 優良職涯教師申請

 

 

承 辦 人:教學發展中心 黃助理 (02)2272-2181 分機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