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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專業社群補助公告】敬邀本校師長申請「114-1學期教師專業社群」,申請期限至114年8月13日(三)下午5時止

發布日期:2025.07.24 | 發布單位:教務處

114-1學期 教師專業社群徵件公告

為鼓勵教師進行教學創新與課程發展,推動校內教師專業社群之實踐與交流,114-1學期教師專業社群徵件作業,即日起開放申請,誠摯邀請師長踴躍提案申請。

 

一、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8月13日(星期三)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與截止時間

(一)申請表件:請填【教師專業社群申請表】(如附件二)。

(二)繳交方式:申請表請於期限內回傳電子檔案(需含WORD及PDF檔案)至承辦人信箱:jingzhi@ntua.edu.tw(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胡境芝小姐收)。


三、申請對象與資格

由學院、系所、中心主管,或本校專任教師(包含專案與客座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且社群成員由專兼任教師5人(含)以上組成,每位教師至多僅能參加2組社群。


四、社群主題方向與成果要求

(一)教學創新類社群

1.EMI全英語教學應用:

(1)辦理EMI教學成果分享

(2)他校觀課活動

(3)EMI教案設計

2.生成式AI教學應用:

(1)辦理AI專家講座

(2)社群成員於課堂實施AI輔助教學

(3)建置共享資料夾(含Prompt範例)



(二)系所發展類社群

1.課程地圖升級:

(1)辦理課程地圖相關專家講座

(2)領域專長課程地圖產出

(3)學生學習路徑圖檢視與製作

2.跨域自主學習:

(1)辦理跨領域學習專家講座

(2)辦理提升選修課程學習動機之講座

(3)舉辦大班授課教學方法相關講座


五、社群活動執行要求

1.社群執行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三「教師專業社群執行說明」。

2.社群執行期間為:自114年9月公告通過名單起至114年11月28日止。

3.每社群須辦理三次以上社群活動,且每場活動需有社群教師成員過半數出席參與

4.每社群須配合參與教發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等活動,並由至少一位具專任教師身份之社群成員進行成果發表。


六、補助經費說明

1.每案補助新台幣15,000元為原則,實際金額視當年度預算與申請內容核定。

2.可核銷項目:業務費(包含講師鐘點費、交通費、材料費、工讀金、餐費、編稿費、差旅費、印刷費等)。

(1)工讀費用以補助總額之30%為上限。

(2)社群成員不得支領講座鐘點費

3.其他說明:如社群已獲得校內或校外其他單位補助,則不再重複補助。


七、 審查原則

1.社群主題具創新性與實務應用性,能有效提升教學品質。

2.社群計畫內容具明確目標、時程與具體成果規劃。

3.經費編列合理性與預算配置適當性。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或洽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胡境芝小姐(分機1139)信箱:jingzhi@nt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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