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師專業社群補助公告】敬邀本校師長申請「114-1學期教師專業社群」,申請期限至114年8月13日(三)下午5時止
發布日期:2025.07.24 | 發布單位:教務處
114-1學期 教師專業社群徵件公告
為鼓勵教師進行教學創新與課程發展,推動校內教師專業社群之實踐與交流,114-1學期教師專業社群徵件作業,即日起開放申請,誠摯邀請師長踴躍提案申請。
一、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8月13日(星期三)17:00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方式與截止時間
(一)申請表件:請填【教師專業社群申請表】(如附件二)。
(二)繳交方式:申請表請於期限內回傳電子檔案(需含WORD及PDF檔案)至承辦人信箱:jingzhi@ntua.edu.tw(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胡境芝小姐收)。
三、申請對象與資格
由學院、系所、中心主管,或本校專任教師(包含專案與客座教師)擔任社群召集人,且社群成員由專兼任教師5人(含)以上組成,每位教師至多僅能參加2組社群。
四、社群主題方向與成果要求
(一)教學創新類社群
1.EMI全英語教學應用:
(1)辦理EMI教學成果分享
(2)他校觀課活動
(3)EMI教案設計
2.生成式AI教學應用:
(1)辦理AI專家講座
(2)社群成員於課堂實施AI輔助教學
(3)建置共享資料夾(含Prompt範例)
(二)系所發展類社群
1.課程地圖升級:
(1)辦理課程地圖相關專家講座
(2)領域專長課程地圖產出
(3)學生學習路徑圖檢視與製作
2.跨域自主學習:
(1)辦理跨領域學習專家講座
(2)辦理提升選修課程學習動機之講座
(3)舉辦大班授課教學方法相關講座
五、社群活動執行要求
1.社群執行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三「教師專業社群執行說明」。
2.社群執行期間為:自114年9月公告通過名單起至114年11月28日止。
3.每社群須辦理三次以上社群活動,且每場活動需有社群教師成員過半數出席參與。
4.每社群須配合參與教發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等活動,並由至少一位具專任教師身份之社群成員進行成果發表。
六、補助經費說明
1.每案補助新台幣15,000元為原則,實際金額視當年度預算與申請內容核定。
2.可核銷項目:業務費(包含講師鐘點費、交通費、材料費、工讀金、餐費、編稿費、差旅費、印刷費等)。
(1)工讀費用以補助總額之30%為上限。
(2)社群成員不得支領講座鐘點費。
3.其他說明:如社群已獲得校內或校外其他單位補助,則不再重複補助。
七、 審查原則
1.社群主題具創新性與實務應用性,能有效提升教學品質。
2.社群計畫內容具明確目標、時程與具體成果規劃。
3.經費編列合理性與預算配置適當性。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或洽教學發展中心承辦人胡境芝小姐(分機1139)信箱:jingzhi@nt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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