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5年| 深耕計畫藝術領航計畫 | 配合事項說明
發布日期:2025.09.17 | 發布單位:藝術領航計畫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5年度 深耕計畫藝術領航計畫配合事項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藝術領航計畫補助要點」辦理
※ 115年度計畫執行及核銷期程:
自115年2月26日至115年6月26日止。
※ 應配合事項:
一、深耕管考會議,檢視計畫執行成果、經費執行狀況管理:
期中管考會議:115年5月6日14:00-15:30
期末管考會議:115年7月1日14:30-16:00
二、課程、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書繳交:
課程、活動辦理完畢後,需繳交課程、活動紀錄表將檔案上傳至本計畫雲端空間;計畫執行完畢需繳交成果報告書,並於7月管考會議進行成果發表(考評)。
※ 經費核銷說明(可參考附件1經費支用及核銷流程總表)
一、業務費:
請於課程、活動辦理後2周內由執行系所進行核銷作業,並會辦深耕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並應檢附之活動資料(如課程/活動紀錄表)。
二、業務費(經常門)登列非消耗品、資本門:
由執行系所辦理核銷,並會辦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登帳時請於備註欄加註為高教深耕財產
(如:姓名-核銷H 1 1 3 1 0 2 0 3 9 8 - 1 , 教育部補助款:115 年高教深耕計畫3-2-2(計畫編號)-計畫名稱)。
※ 核銷原則及檢附資料
一、業務費單筆代墊請勿超過1萬元。
二、使用經費單筆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須使用請購(示)單進行簽核,並檢附相關資料,如估價單;15萬元以上請另案簽核,並依本校採購辦法辦理。(估價單上簽時可以影本,核銷時需正本含店章)
三、核銷檢附各項資料公版如下(同步上傳於藝術領航計畫雲端空間):
附件2 領據(講座鐘點費)
附件3領據(專家出席費)
附件4領據(交通費)
附件5活動紀錄表
附件6成果報告書
附件7工讀生納保申請表
附件8工讀金考核表
附件9工讀生勞動契約書
附件10支用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