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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 深耕計畫藝術領航計畫 | 配合事項說明

發布日期:2025.09.17 | 發布單位:藝術領航計畫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5年度 深耕計畫藝術領航計畫配合事項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藝術領航計畫補助要點」辦理

※ 115年度計畫執行及核銷期程:

自115年2月26日至115年6月26日

 

※ 應配合事項:

一、深耕管考會議,檢視計畫執行成果、經費執行狀況管理

期中管考會議:115年5月6日14:00-15:30

期末管考會議:115年7月1日14:30-16:00

二、課程、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書繳交:

課程、活動辦理完畢後,需繳交課程、活動紀錄表將檔案上傳至本計畫雲端空間;計畫執行完畢需繳交成果報告書,並於7月管考會議進行成果發表(考評)。

 

※ 經費核銷說明(可參考附件1經費支用及核銷流程總表)

一、業務費:

請於課程、活動辦理後2周內由執行系所進行核銷作業,並會辦深耕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並應檢附之活動資料(如課程/活動紀錄表)

二、業務費(經常門)登列非消耗品、資本門:

由執行系所辦理核銷,並會辦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登帳時請於備註欄加註為高教深耕財產

(如:姓名-核銷H 1 1 3 1 0 2 0 3 9 8 - 1 , 教育部補助款:115 年高教深耕計畫3-2-2(計畫編號)-計畫名稱)

 

※ 核銷原則及檢附資料

一、業務費單筆代墊請勿超過1萬元

二、使用經費單筆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須使用請購(示)單進行簽核,並檢附相關資料,如估價單;15萬元以上請另案簽核,並依本校採購辦法辦理。(估價單上簽時可以影本,核銷時需正本含店章)

三、核銷檢附各項資料公版如下(同步上傳於藝術領航計畫雲端空間):

附件2 領據(講座鐘點費)

附件3領據(專家出席費)

附件4領據(交通費)

附件5活動紀錄表

附件6成果報告書

附件7工讀生納保申請表

附件8工讀金考核表

附件9工讀生勞動契約書

附件10支用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