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星火計畫徵件公告】敬邀本校博士班及日間碩士班在學學生申請「115年藝術星火計畫」,申請期限至115年5月17日 (日)17:00止
發布日期:2026.04.17 | 發布單位:教務處
一、計畫主旨
為落實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培育具學術研究及創作展演映能力之優秀人才,鼓勵本校博、碩士生執行專題計畫,累積研究與實作經驗,提升專業能量。
二、申請資格
(一)本校博士班及日間碩士班在學學生。
(二)每案限一人申請,每位學生在學期間以申請一案為限;同一年度同一計畫案僅得擇一申請深耕計畫補助或獎勵。
(三)計畫類別分為「學術研究」及「創作展演映」,由申請人擇一申請。
(四)計畫內容須為未曾發表之成果。
三、執行項目
(一)學術研究類:須以第一作者於具審稿制度之研討會發表論文,或刊登於學術期刊至少一篇。
(二)創作展演映類:須參與全國性(含)以上競賽或公開展演映至少一次。
(三)計畫書應載明成果驗收方式與呈現形式。
(四)結案後一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或作品集,並配合成果分享或展覽。
四、審查流程與標準
(一)依相關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辦理,採二階段審查(初審書面審查及期末成果提報審查)。
(二)審查項目:計畫內容(35%)、可行性(25%)、經費規劃(25%)、其他補充資料(15%)。
(三)依評選結果核定錄取名單及獎勵金額,經校長核定後公告,並提報管考會議備查。
五、獎勵與驗收
(一)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依年度預算調整。
(二)本計畫獎勵金分兩階段撥付:第一階段為30%,第二階段為70%。
1.第一階段:申請案經書面審查通過後,核撥第一階段款項。
2.第二階段:受獎人須出席期末成果提報審查,並於審查後一個月內提交成果報告書或作品集;經審查通過後核撥款項,金額得依實際執行情形酌予調整。
(三)計畫須依核定內容執行;如需變更,應於期末審查前30日提出申請。
(四)成果須標示獲本校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補助。
(五)未依規定執行者,得酌減或取消獎勵。
(六)獎勵金列入個人年度所得。
六、申請方式
(一)請於即日起至115年5月17日(星期日)17:00前,至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申請系統(點此前往)完成註冊、登入及線上申請。
(二)獎懲紀錄(113-2及114-1學期獎懲紀錄請向學務處軍輔組柯小姐申請)請併同其他補充資料上傳。
七、聯絡方式
教學發展中心 廖明慧專案人員
分機:1137|信箱:sasa2025@ntu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