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學生國際競賽補助徵件】敬邀本校學生申請「114-2學期高等教深耕計畫ー獎勵學生國際競賽補助,申請期限至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發布日期:2026.04.27 | 發布單位:教務處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學發展中心辦理「114-2 學期獎勵學生國際競賽」補助,鼓勵本校學生參加各項國際性競賽,增進其國際競爭力,為校爭光並提升專業技能,教學發展中心辦理「114-2學期獎勵學生國際競賽」徵件申請,即日起開放申請,誠摯邀請有興趣的學生踴躍報名。
一、 申請資格與組成方式
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申請補助之競賽作品須為國際競賽之獲獎成果(含國內舉辦國際競賽,不含大陸地區之國際競賽)。
二、補助說明
補助參加國際競賽費用,包含往返交通費、報名(註冊)費、作品托運費等,申請人應於競賽活動結束並獲獎後6個月內,將相關資料備齊,於公告截止日期前送交至本中心辦理申請。
三、補助項目
申請作品須以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名義參與之競賽活動為主,不得有其他單位共同創作人名義參與競賽,補助項目如下:
(一)往返交通費用:由國內至國外競賽地點最經濟航程之經濟艙機票費,採實報實銷,金額以實際購買金額為上限;國內交通依大眾運輸實際支付金額覈實報支。
(二)報名(註冊)費:採實報實銷,金額以實際報名(註冊)費用為上限。
(三)作品托運費:採實報實銷,金額以實際托運郵資費用為上限。
四、補助原則
同一學生在同一競賽,不論個人或團隊競賽,或在不同項目(組別)有得獎者,限擇一申請補助;同一競賽具有初賽與複賽或類似情形,需獲得最後一階段之前三名獎項始予補助。若屬國際知名賽事或國際技能競賽,參賽國家數 10 國以上者,補助原則得從寬認定。相關補助條件與審查規定,請參閱本補助要點。其餘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法規辦理。
五、申請方式與截止時間
即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紙本及電子檔申請資料之繳交程序,逾期恕不受理,檢附資料如下:
(一)申請書。
(二)得獎名次證明。
(三)出席活動證明文件、申請補助活動之成果照片或全程錄影檔案(電子檔)。
(四)票據相關證明(包含1.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及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2.大眾運輸票券證明、3.註冊(報名)費收據正本、4.其他補助項目要求之發票證明)。
紙本資料繳交:將申請資料紙本一份送至本校教學發展中心。
電子檔案繳交:請同步寄送 Word 與 PDF 檔各一份至 a63768623@ntua.edu.tw。信件主旨請註明「臺灣藝術大學獎勵學生國際競賽補助申請_申請人/團隊名稱_競賽名稱」,並附上獲獎作品照片(單張 2MB 至 10MB)。
※申請資料須齊備,若經審查發現有缺件,將退件處理並通知補件期限;申請人須於指定期限內完成補件,逾期未補正者,視同未完成申請,將不予受理。
六、聯絡方式
承辦人員:吳秉翔專案人員
聯絡電話:02-22722181#分機1131
電子郵件:a63768623@ntua.edu.tw
誠摯歡迎有興趣的學生踴躍提出申請。
※請詳閱本要點及懶人包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