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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講座]106年度教學卓越計畫「文創工作室」補助申請自3/31至4/17截止

發布日期:2017.03.28 | 發布單位:文創處

 

106年度文創工作室補助專案即日起開放申請,本補助案為學生導向,期望以學生為主、教師為輔,由本校師生及企業人士共同組成文創產業的研究與開發團隊,執行開發研究專案。計畫期間將提供學生參與創新創業課程、國際展會、開發專案諮詢等機會,並提供最高20萬元的創業基金補助。期望加強學生自主性、學用合一、團隊運作之能力,進而提升就業與創業競爭力。

工作室申請時間:106年3月31日(五) 至106年4月17日(一)17:00止

專案計畫書寫作講座:106/4/11(二)10:10-12:10 教研901

文創工作室徵選說明會:106/4/13(四)12:00-13:00 教研901

活動報名網址:https://goo.gl/forms/adQNulOVdsXaZF3h1(敬備餐盒,於活動前一天截止報名)

申請資格

以文創工作室團隊申請。

1.      至少2位本校在籍學生,推派一位申請人。

2.      邀請1位本校專兼任教師擔任指導老師,若為兼任老師則須再邀請一位專任老師擔任共同指導老師。

3.      聘任1-3位相關研發領域業界師資擔任工作室顧問。

補助金額

每案補助上限為20萬元,補助額度由審議委員會視計畫書內容與創新性等酌予調整。

補助項目

凡符合文創工作室執行目的之相關經常門費用,惟工讀金每月支領上限為5,000元、雜支不得超過總補助經費4%。文創工作室團隊可向文創處申請「創意空間」場地使用。

執行期間與項目

1.   計畫執行期間:審查結果公告日期至106年12月10日。

2.   文創工作室執行內容與研發成果,應以參加國際或全國競賽、技術轉移、著作權之授權使用、執行產學展演活動、量產與販售等具有開創和運用等活

      絡文創產業價值之專案為主要開發標的。

3.   參與文創處辦理之創新創業課程、講座、參訪、諮詢會議以及學校相關活動展演。

4.   計畫完成時應繳交成果作品集,並規劃未來發展模式,繳交創新創業計畫書。

5.   本年度之優良團隊,將與藝文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合作,共同參與國際展會。並由學校輔導申請教育部U-Start、文化部圓夢計畫等,銜接未來創業計

      畫。

審查標準與結果

文創處與教學卓越計畫共同聘請專家學者進行審查會議,審查標準包含:教學卓越計畫目的之符合性、計畫內容的創新性、可執行性、團隊組成、預期研發成果、預算編列合理性。經教學卓越計畫審議委員會通過後,始具備受補助資格。

申請方式:

1.   申請資料:「文創工作室發展計畫書」以及業師願任同意書,計畫書格式詳附件一。

2.   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申請,請於申請期限內備齊計畫書,轉成PDF檔案格式,將計畫書之電子檔案(Word以及PDF)寄至文創處信箱:ccid@ntua.edu.tw

3.   電子郵件主旨請用:【文創工作室申請】團隊名稱_申請人姓名。

4.   聯絡窗口:文創處 黃小姐 02-8275-1414轉分機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