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113年| 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 | 配合事項說明
發布日期:2024.04.28 | 發布單位:前導型計畫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3年度 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 配合事項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補助要點」辦理
※ 113年度計畫執行及核銷期程:自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5日止,另資本門採購期限至113年8月31日止。
※ 應配合事項(可參考附件1說明會簡報):
一、深耕管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檢視計畫執行成果、經費執行狀況管理。
二、課程、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書繳交:課程、活動辦理完畢後,需繳交課程、活動紀錄表將檔案上傳至本計畫雲端空間;計畫執行完畢需繳交成果報告書,並於12月管考會議進行考評。
※ 經費核銷說明(可參考附件1說明會簡報、附件2核銷原則總表)
一、業務費:請於課程、活動辦理後2周內將相關核銷單據及應檢附之活動資料送至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辦理核銷。
二、業務費(經常門)登列非消耗品、資本門(請參:):由系上同仁協助辦理核銷,並會辦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登帳時請於備註欄加註為高教深耕財產
(如:林婉親核銷H 1 1 3 1 0 2 0 3 9 8 - 1 , 教育部補助款:1 1 3 年高教深耕計畫4 - 4 - 9 混搭 R E M I X)。
※ 業務費核銷項目說明(核銷檢附各項資料公版如附件3 -1領據(講座鐘點費)、附件3-2領據(交通費)、附件4活動紀錄表、附件5 -1工讀生納保申請表、附件5-2工讀金考核表、工讀生勞動契約書、附件6支用紀錄表):
原則 業務費單筆代墊請勿超過1萬元,單筆三萬元以上須專簽並檢附估價單。(上簽時可以影本,核銷時需正本含店章);另資本門一律由學校匯款給廠商。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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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項目 |
支用標準 |
核銷流程 |
核銷時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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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給人 |
講座鐘點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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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中心核銷
簽領據(附護照影本)⇨活動當週先至出納組申報所得並繳納稅金,若延遲而產生罰金則由召集人支付⇨送至教發中心核銷
*領據/收據金額皆不可塗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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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出席費 |
諮詢費得比照出席費編列,每人次2,500元。需附簽到表或諮詢紀錄表(含出席委員剪影) |
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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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諮詢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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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費 |
*臺鐵、高鐵或飛機。受款者需親簽領據。禁止計程車費 |
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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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讀金 |
113年時薪183元。 |
務必提前加保因無法追朔!!! 須提前請工讀生填寫加保單及勞動契約書,並盡速送至教發中心進行納保作業,惟短期工讀(不足一個月)無須繳交勞動契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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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於每月最後工作日提交工作考核表(時數表),請計畫主持人核章後送至教發中心,最後提交日為當月最末日,切勿延遲提交避免工讀金遲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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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
費率2.11%。計算式:鐘點費或工讀金之總額×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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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依公司收據核銷 |
翻譯費 |
*找個人工作室或者金額單筆超過3萬以上皆需專簽。 |
公司開立收據(附該公司給付標準)/受款人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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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設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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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租借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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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活動紀錄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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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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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校外場地使用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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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校內 場地 |
清潔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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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費 |
*校內場地僅限有對外公告收費標準之場地(如表演廳、羽球場等):需專簽核銷。(檢附收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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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論文報名/發表費 |
*不提供個人獲利之使用,須請說明,如為計畫展出成果之必要支出才可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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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編稿費 |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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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 |
餐費 |
100元/每人 (支餐時段:午餐12:00/晚餐18:00) |
發票收據(統編95927022)⇨兩週內送核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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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印刷費 |
印製XXX,非屬四大媒體之政策及業務宣導,擬不受預算法第62條之1限制 |
*請說明內容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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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材料費 |
為計畫必要材料費,應詳列名稱/數量/單價/總價。若單筆超過三萬需專簽並附估價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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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各式軟體/線上資源 |
如:繪圖軟體、動畫製作軟體、音樂資料庫、雲端空間、線上教學課程…等。 *為判斷是否登帳,請寫明可使用年限。 舉例:AI軟體使用費(為期4個月)---不登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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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雜支 |
*經費額度5%為上限,為彈性使用支應上述經費項目,上述未編列之經費項目,不可添加於此項。 |
*需為該計畫必要支出,並說明內容及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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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 |
網路宣傳費 |
涉及四大媒體(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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