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消息> 【公告】113年| 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 | 配合事項說明

最新消息

【公告】113年| 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 | 配合事項說明

發布日期:2024.04.28 | 發布單位:前導型計畫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3年度 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 配合事項說明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前導型計畫補助要點」辦理

 

※ 113年度計畫執行及核銷期程: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5日止,另資本門採購期限至113年8月31日止

※ 應配合事項(可參考附件1說明會簡報):

一、深耕管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檢視計畫執行成果、經費執行狀況管理。

二、課程、活動紀錄及成果報告書繳交:課程、活動辦理完畢後,需繳交課程、活動紀錄表將檔案上傳至本計畫雲端空間;計畫執行完畢需繳交成果報告書,並於12月管考會議進行考評。

經費核銷說明(可參考附件1說明會簡報、附件2核銷原則總表)

一、業務費請於課程、活動辦理後2周內將相關核銷單據及應檢附之活動資料送至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辦理核銷。

二、業務費(經常門)登列非消耗品、資本門(請參:由系上同仁協助辦理核銷,並會辦總辦公室(教學發展中心),登帳時請於備註欄加註為高教深耕財產

(如:林婉親核銷H 1 1 3 1 0 2 0 3 9 8 - 1 , 教育部補助款:1 1 3 年高教深耕計畫4 - 4 - 9 混搭 R E M I X)

 

※ 業務費核銷項目說明(核銷檢附各項資料公版如附件3 -1領據(講座鐘點費)、附件3-2領據(交通費)、附件4活動紀錄表、附件5 -1工讀生納保申請表、附件5-2工讀金考核表、工讀生勞動契約書、附件6支用紀錄表)

 原則 業務費單筆代墊請勿超過1萬元,單筆三萬元以上須專簽並檢附估價單。(上簽時可以影本,核銷時需正本含店章);另資本門一律由學校匯款給廠商。

 

核銷項目

支用標準

核銷流程

核銷時檢附資料

1

給人

講座鐘點費

  1. 校內教師依職級/每節:教授級1035元、副教授890元、助理教授830元、講師755
  2. 外聘講師每節上限2,000
  3. 外籍講師皆須專簽敘明職級/授課時數/鐘點費金額 (支付的最高標準依據日資費報酬表)
  • 外籍人士當年度在台居住未滿183天者(為確保境內居留滿183天,請依其護照出入境紀錄計算)請務必於所得給付日起7日內(含假日),備妥領據、護照影本及稅金至出納組辦理扣繳憑單申報事宜,以免延遲而產生罰金。稅金說明:申報所得時,全月薪資給付總額未超過41,205(基本工資之1.5)者,則應扣繳6%稅額。;超過41,205元者,應扣繳18%稅額。鐘點費支付方式:若由召集人代墊現金,務必留意預扣稅金,並將稅金須於7日內繳交至出納組(連同領據、護照影本)。
  • 範例參考講座2小時鐘點費4,000元(外籍講者僅實領3,760元,6%稅金240元繳至出納組)
  1. 國內講師

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中心核銷

  1. 外籍講師

簽領據(附護照影本)活動當週先至出納組申報所得並繳納稅金,若延遲而產生罰金則由召集人支付送至教發中心核銷

*領據/收據金額皆不可塗改

  1. 領據(可至雲端存取)
  2. 活動紀錄表(可至雲端存取)
  3. 紀錄表電子檔word、影音檔、照片檔上傳至前導型計畫雲端空間(請由信件連結前往)

 

2

出席費

諮詢費得比照出席費編列,每人次2,500元。需附簽到表或諮詢紀錄表(含出席委員剪影)

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核銷

  1. 簽到表
  2. 活動紀錄表(照片須含出席者)

3

諮詢費

4

交通費

*臺鐵、高鐵或飛機。受款者需親簽領據禁止計程車費

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核銷

  1. 領據(可至雲端存取)
  2. 交通票據證明。

5

工讀金

113年時薪183元。

務必提前加保因無法追朔!!!

須提前請工讀生填寫加保單及勞動契約書,並盡速送至教發中心進行納保作業,惟短期工讀(不足一個月)無須繳交勞動契約書!!

 

工讀生於每月最後工作日提交工作考核表(時數表),請計畫主持人核章後送至教發中心,最後提交日為當月最末日,切勿延遲提交避免工讀金遲發。

6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費率2.11%。計算式:鐘點費或工讀金之總額×2.11%

7

依公司收據核銷

翻譯費

  1. 請找有登記公司行號的為主(勿找個人工作室),並附上該公司提供之給付標準、收據核銷
  2. 盡量以學校直接匯款給廠商,如廠商要求先付款,須簽准辦理。
  3. 註明使用於何等活動/時間地點/租借何物、運送何物...

*找個人工作室或者金額單筆超過3萬以上皆需專簽。

公司開立收據(附該公司給付標準)/受款人簽領據兩週內送至教發核銷

  1. 支用紀錄表(註明使用於何等活動/時間地點/租借何物、運送何物、翻譯用途)

8

設計費

9

租借費

10

活動紀錄費

11

運費

12

校外場地使用費
(
通常含清潔費)

13

校內

場地

清潔費

使用費

*校內場地僅限有對外公告收費標準之場地(如表演廳、羽球場等):需專簽核銷。(檢附收費表)

14

論文報名/發表費

*不提供個人獲利之使用,須請說明,如為計畫展出成果之必要支出才可核銷。

15

編稿費

*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稿費支給基準數額表。

16

其他

餐費

100/每人 (支餐時段:午餐12:00/晚餐18:00

發票收據(統編95927022兩週內送核銷

  1. 簽到表 
  2. 活動紀錄表

17

印刷費

印製XXX,非屬四大媒體之政策及業務宣導,擬不受預算法第62條之1限制

*請說明內容及用途

18

材料費

為計畫必要材料費,應詳列名稱/數量/單價/總價。若單筆超過三萬需專簽並附估價單。

  1. 消耗品:憑據送至教發中心核銷
  2. 需列帳之非消耗品:系上核銷會辦總辦公室(教發中心)
  1. 應詳列名稱/數量/單價/總價。
  2. 敘明使用年限

19

各式軟體/線上資源

如:繪圖軟體、動畫製作軟體、音樂資料庫、雲端空間、線上教學課程等。

*為判斷是否登帳,請寫明可使用年限。 舉例:AI軟體使用費(為期4個月)---不登帳。

20

雜支

*經費額度5%為上限,為彈性使用支應上述經費項目,上述未編列之經費項目,不可添加於此項。

*需為該計畫必要支出,並說明內容及用途

特殊

網路宣傳費

涉及四大媒體(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