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手段或暴力將傳統建築的建築構件及建築裝飾物移走或拆除,特別是當這些東西對城市具重大意義時,當處以六磅金子罰鍰。
城市若未根據此法令所賦予之公權力保衛地方裝飾物,城市相關層級也應受到類似懲罰。」
羅馬皇帝Theodorus,西元398年(Petzet & Maderr,2010:15)
對於傳統建築構件與裝飾藝術之保存,於羅馬時期四世紀就已具有相當的意識,現今對於文物的保存與修護,亦是日益受到高度關注。
文物維護研究中心執行傳統建築彩繪修護材料與技術研究計畫,即是希望為台灣傳統建築課程設計專業教材,以及針對物件狀況分析檢測紀錄所需的制式文件。
「木質彩繪修護材料與技術資料」是透過進行修護(損壞調查、清潔、填補、全色與保護層施作)項目內容的分析,產出修護過程所需使用的制式檢測文件、檢測技術與修護技術,提供作為未來產學研究案與教學文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