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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教學卓越計畫獎勵優良職涯教師

發佈日期 : 2017-09-05 公告分類 : 最新消息

為鼓勵本校教師積極推動學生參與職涯參訪與媒合之相關活動,幫助學生在學期間瞭解產業動態,提升學生未來就業競爭力與擴增本校產學合作之對象,持續舉辦優良職涯教師評選活動。

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6
年10
月2日(一)下午4:00止
二、申請資格:本校協助推動職涯活動之教師(任滿一年以上)

各教學單位之專任教師於教學期間,協助推廣本校規畫之職涯相關活動,開拓校外實習和就業機構、指導學生考取專業證照或參與校外競賽成績優異,請欲申請評選之教師於截止日前檢附「獎勵優良職涯教師推薦表」與相關之佐證資料,向學生生涯發展中心提出申請。

三、獎勵職涯教師評選項目:非各項目皆需有,採積分制(滿分100分)
1.產學橋接媒合
2.貼近職場活動
3.創造雙贏產學環境
4.專業證照與競賽指導

採計評分方式及需繳交之佐證相關資料,請參照「獎勵優良職涯老師敘專獎標準」說明。

四、獎助名額與相關事項:
(一)優良職涯教師每人得頒發獎狀一紙並給予獎勵金二萬元整,名額至多5名。
(二)本要點獎勵職涯教師得連續獲獎兩年,且最多以兩次為限。
(三)參加評選之申請資料將記錄於教卓計畫當年度活動報告。
(四)請通過評選之優良職涯老師,配合出席公開之頒獎典禮。
(五)本獎勵經費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五、詳細之相關獎勵辦法,請查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獎勵優良職涯教師實施要點」(附件三)

『報名申請方式』
敬請申請人於期限內繳交報名資料至學生生涯發展中心(行政大樓1樓),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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