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112學年度第2學期 教師專業成長社群 配合事項說明
※ 112-2學期計畫執行及核銷期程:自113年1月12日至113年6月7日止(學期第16週)
※ 應配合事項:
一、辦理活動:獲補助社群召集人應於計畫執行期間至少辦理3場以上社群活動,核銷時請檢附該場活動紀錄表(含活動剪影)、簽到表、領據,並將活動紀錄表及照片電子檔mail回傳至elaine@ntua.edu.tw教學發展中心社群承辦人收。
二、社群成果發表:本計畫要點經112學年度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依據要點第九點規定獲補助案件需至少一位具專任教師身份之社群成員參與並進行成果發表。前述成果報告若未於公告時限內繳交或未發表成果者將暫失下一學期申請資格。
範例參考
核銷時應附文件 | 電子檔需回傳 | |
三場活動 |
.活動紀錄表(如附件B,含4張代表性活動照片) .簽到表(如附件1-2) .領據(鐘點費如附件2-1、交通費如附件2-2) |
活動紀錄表、 照片原始檔 |
結案報告 於計畫結束2週內(113年6月21日)繳交 |
.成果報告書(如附件C)、附件:成果檢核佐證資料。 |
成果報告書、 成果檢核佐證資料 |
期末成果分享會 | .將以信件另行通知舉辦日期。 | |
備註 |
.社群成果將列入下次申請時審核參考。 .照片以有故事性及生動活潑為佳,利於閱讀者感受活動之活力或瞭解該活動;社群成員於活動會後之合照亦可。 |
※ 經費核銷說明
一、「系所發展」類:由系上辦理核銷,並會辦教發中心(請參:),亦須回傳紀錄表等電子檔。
二、「教師專業」類:請於113年6月7日(五)前將相關核銷單據及應檢附之活動資料送至教學發展中心辦理核銷。
※ 經費補助說明
一、每社群每學期補助活動經費(業務費)以15,000元為原則,視當年度預算酌予增減經費,相關經費依規定於預算年度內檢據核銷。社群如已獲校內外其他單位補助者,不再予以補助。
二、經費補助以業務費為主(不含碳粉匣、墨水匣、感光筒等耗材類),不補助資本門及人事費。
三、經費項目說明:膳食費、講座鐘點費(本國講者、外籍講者)、交通費、印刷費、材料費、工讀金。
範例參考
範例 |
人數 |
金額 |
收據明細 |
說明 |
A |
10人 | 1,000元 | (O)便當100元x10個 | 填寫正確。 |
B |
(X)便當70元x10個、便當50元x2個 | 餐點份數超過參與人數。 |
範例參考 講座2小時鐘點費4000元,講者實領4000元,另計二代健保費84元,由社群經費支應合計4084元。
1領據:講者親簽,請詳填領據內容(如:服務單位、職稱、護照號碼)。 領據金額不得塗改,若有塗改,請講者在塗改處簽名或是重簽領據。
2匯款資料需與領據一併附上。如由社群召集人先墊支,請於領據代墊處簽章。
3護照影本
4扣稅之現金(6%或18%):當年度在台居留未超過183天,當月收入總額未滿3萬9,600元應則應扣繳6%稅額(達39,600元應扣繳18%稅額)。
範例參考 講座2小時鐘點費4,800元(扣稅6%金額288元:講者實領4,512元)、二代健保費101元,由社群經費支應合計4,901元。
*承辦人核銷流程:憑扣稅憑證、出納開立的單子,登會計系統(範例),註:含二代健保,加會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