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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項計畫四:在地藝文發展推手

走入當代,大學早已不再是封閉、以自我為中心的象牙塔了。依據《大學法》的立法精神,「大學以研究學術、培育人才、提升文化、服務社會,促進國家發展為宗旨。」《藝術教育法》也指出,「藝術教育以培養藝術人才,增進全民藝術涵養、美感素養與創意能力,充實國民精神生活,提昇文化水準為目的。」

換言之,大學身為一個公共文化機構,承擔著高度的社會責任角色。前述全球化的競爭處境下,臺藝大除了擔負邀請世界透過藝術表達來認識臺灣之外,也可以積極地扮演著帶動地區性藝文發展的啟動器裝置。

分項計畫四由本校的國際處、學務處、研發處、藝文中心、藝術博物館為執行主體,研擬出兩項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十四:深耕藝術教育園區

行動方案十五:區域加值國際能量

預計達成的兩大任務分別是:讓本校成為「區域藝文發展的樞紐」,「以大觀藝術文教園區,落實在地藝術教學,提升藝文水平,成就雙北都會區的文化大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