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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公告』108年獎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EP)競賽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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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入臺藝大實習平台 2.學習歷程與就業平台 3.前100名繳交競賽報名表  並完成競賽評選項目,可獲 Line Coin 50點 ★

為鼓勵學生重視未來職涯之發展,於在校期間規劃自我學習歷程,持續利用E-P平台建置履歷與作品集以增加曝光度,做為提供未來進入職場或升學競爭力之最佳自我行銷管理,特舉辦「獎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建置(EP)競賽」活動。

一、申請對象:本校在學生。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8年10月14日(一)止

三、競賽流程:於公告收件期間內,向學務處學生生涯發展中心(行政大樓1F)繳交「EP競賽報名表」、「EP競賽著作權切結書」(附件一)提出報名申請,將聘請校外評審委員依競賽評選項目,評出優秀E-P平台建置創作者予以獎勵。 

 

四、EP競賽評選項目:

(一)個人簡介與自傳25%:詳細自我介紹、家庭背景、成長經歷、興趣、專長或其它自己對人事物之看法…等。

(二)藝術生涯藍圖30%:需含必要項目(在學期間讀書計畫、未來畢業後職場生活規劃),和其它凡參與過之實習、工讀經驗等,請參賽者提出完善計畫藍圖。

(三)作品集30%:舉凡參賽者在學生時代所製作的各式作品,不限種類格式,包含照片、影音檔等形式,皆可在作品集中分享。

(四)其他15% : 影音履歷或創新創意度及整體內容之豐富性完整度。 

 

五、競賽之獎項:

(一)第一名:新臺幣5000元獎學金與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新臺幣4000元獎學金與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新臺幣3000元獎學金與獎狀乙紙

(四)佳作5名:新臺幣2000元獎學金與獎狀乙紙

 

六、競賽相關規定:

(一)評選期間為108年10月15日起至108年11月11日。(其間請勿更動內容)

(二)評審委員審查結果,未達審查標準之獎項名次得予以從缺。

(三)為保護個人資料,敬請參賽者勿將個資上傳。

(四)如涉及偽造資料、著作權爭議、妨害風化、惡意人身攻擊、商業廣告及與活動宗旨無關之言論、圖片,自負法律責任並撤銷參賽資格及繳回獎金、獎狀及獎品。

(五)本中心保留本實施要點之修改、變更之權利,並於活動網站公告各項變更資訊。

(六)報名參加競賽之評選資料將記錄於教卓計畫當年度活動報告。

(七)於年底舉辦公開頒獎及E-P成果發表會,請獲獎之同學配合出席公開之頒獎典禮。

(八)本獎勵經費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補助。

 

七、詳細之相關獎勵辦法,請查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獎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E-Portfolio)建置競賽實施要點」(附件二)

 

★ 如有操作使用問題,自校首頁點選「學習歷程與就業資訊平台(http://cp.ntua.edu.tw/)之檔案下載區,下載操作手冊「E-Portfolio學習歷程檔案操作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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